由於工作關係,有時我會到百合谷社區茶座午膳,偶然見到一個叫做「有情有愛」的徵文比賽。剛巧日前發生了一宗公務員突然發狂,斬傷鄰家女孩的新聞(約在1996年3月)。兩件事連在一起,遂觸發了我要參加這徵文比賽的意願。我並非社工,對精神病患者的認識亦不算深,我純粹以一個平凡人的角度去抒發一下我對他們的看法。
選擇用「啟思」這個筆名是因為聾人學校通常叫「啟聰」;盲人學校叫「啟明」,故這篇文章的筆名或可用「啟思」、「啟智」等,而我選用了「啟思」。
提起精神病患者,一般人都會有一種懼怕的感覺,大多數更會敬而遠之、避之則吉,而我卻有點不同,我經歷了三個階段:由敬而遠之到同情、可憐他們,再進而願意跟他們點頭打招呼。
大約十年前,我和家人搬入沙田區一個公共屋邨,剛巧在自己所住的大廈地下有一間精神病人的中途宿舍。還記得當年獲悉這個消息時,彷如晴天霹靂,心裏湧出一種非常擔心的感覺,之後每次進出大廈,總是戰戰兢兢、提心吊膽,恐防有朝一日,宿舍內的人會突然發狂,弄出一些大家不想見到的慘劇來。而腦海中更不斷浮現出電視劇集所播出的神經漢發狂斬人的血腥場面及報章上所看到的精神病患者飛越瘋人院的大字標題。這一切都是我第一次接觸精神病人的感覺。
然而,我在那兒居住了整整五年,一直都相安無事。我開始感到精神有問題的人不一定是很可怕的。電視上所見到的血腥和暴力鏡頭,只不過是商營電視台為了提高收視率而刻意將有關情節戲劇化,令觀眾膽戰心驚,印象深刻,從而繼續追看該劇集罷了。至於報章上的大字標題,不外是希望刺激讀者閱報的興趣,所以忽略了事件背後的前因後果。他們似乎未有考慮到這樣做會令市民大眾對精神病人的誤解,增加了他們康復後重投入社會的困難。結果可能導致這些康復者又再遇上新的情緒困擾。因此,我覺得傳媒的渲染,對精神病患者是不公平的!我逐漸變得同情和可憐他們。這是我第二個階段的感受。
後來,我由沙田搬去了藍田,又碰到區內某大型私人屋村附近興建精神病人的復康設施,居民為此而四出奔走、示威抗議。再加上工作上我也由其他地區轉到愛群道,偶然上浸會愛群社會服務處,亦會遇見一些精神看似有問題的人。由於我一而再、再而三接觸到精神病患者,而每一次都沒有什麼恐怖經歷,我開始相信他們其實不大可怕,也不一定會傷害別人,他們只是生了病,需要好好照顧,悉心料理。所以我們應該同情和接納他們,了解他們的需要,盡量施予援手,令他們早日康復!故我開始以身作則,跟一些比較熟絡的精神病康復者點頭打招呼。這是我現時對精神病患者的看法與做法。
我把自己十年來的對精神病人三個階段的經歷寫出來,希望平衡一下傳媒的誤導,讓普羅大眾認識到精神病患者並不可怕,我們對他們的誤解才最可怕、最可悲!同時我也希望精神病康復者知道,不是所有人都歧視和遠離他們,將他們視作怪物、另類的,世上亦有些人願意跟他們交個朋友、互相勉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