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在限制區內上落乘客,乃屬違法。不過,為方便殘疾人士出入,警方同意行使酌情權,在不會對其他道路使用者構成危險或造成重大阻礙的情況下,容許的士、私家車、私家小巴和私家巴士的司機在限制區(快速公路和 24 小時限制區除外)上落殘疾乘客。殘疾乘客可將一份填妥的「殘疾乘客在限制區上落車證明書」交給司機,上面列出有關該次車程的資料(日期、時間及上落車地點)和車牌號碼(見圖四)。視覺受損的乘客可以點字填寫該證明書。司機倘遭警務人員查問,可出示該張證明書。
屬於指定類別的殘疾人士可向香港社會服務聯會(簡稱「社聯」)負責統籌的 78 間聯絡機構申請此類證明書。復康機構的會員或使用有關機構服務的人士可直接向有關機構申請;其他殘疾人士則可與香港傷健協會、香港復康聯盟、香港康復力量及復康資源協會聯絡,請按此參閱有關社聯和各聯絡機構的聯絡電話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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